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8-002ZBL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卫华巷15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029-875189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87 杜航 王真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项目用途:学校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629315.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供应商2016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4、燃气灶制造厂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谈判截止时间前递至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10:00前。
2、谈判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10:00
3、谈判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杜航 王真(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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