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灭蝇除臭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灭蝇除臭剂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AK2017020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地 址:汉滨区关庙镇捍卫村三组
联系方式:0915-33598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城南2区1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0915-38306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生活垃圾处理场灭蝇除臭剂(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59万元
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资金来源:办公经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9 月 26 日2017年 9 月 30 日
(09:00-12:00,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生产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2.磋商时间:2017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0915-38306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 号:1299 0458 0910 701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