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委托,就洛阳高新区餐厨油烟净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高新区餐厨油烟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HNCA2017-ZB09-10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竞谈-2017-21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大写:玖拾伍万元(小写:950000.00元);
四、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该项目为洛阳高新区餐厨油烟净化设备采购项目,内容包括风机、阀门、电缆、风管制作、电器安装、运费、水费、公共烟道烟道弯头、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自动控制系统、电缆、电线、辅料、及其他材料等。
2、简要说明
1 |
主要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参数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2 |
公共烟道 |
500×500(mm) |
650 |
米 |
3 |
烟道弯头 |
500×500(mm) |
48 |
个 |
4 |
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主要设备) |
/ |
16 |
台 |
5 |
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主要设备) |
/ |
32 |
台 |
6 |
环保风柜 |
/ |
48 |
台 |
7 |
自动控制系统 |
220V 时控 |
48 |
套 |
8 |
UV低温等离子光解 |
附加在净化器内 |
48 |
台 |
9 |
电缆、电线、辅料、及其他材料 |
/ |
1 |
批 |
10 |
材质 |
外壳为不锈钢材质,表明平整、光洁、无明显划痕 |
11 |
注:所投设备空气净化率>90%, |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的唯一授权证明;
4、同一品牌不得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不被接受;
5、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9、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10号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证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9时30分
九、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七楼708会议室。
十、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43325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10号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二、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