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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铜川市第三中学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川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XCCGZB-T-2017-021
三、委托方名称:铜川市第三中学
地 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大同路22号
联 系 方式:15829899259
四、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川市王益区集贤花苑高层2单元0403室
联 系 方 式:0919-2581311
五、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8.95万元
项目内容:食堂设备的采购;
六、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五)主要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产品详见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相关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日8:30-11:30、14:30-17:00);
2、发售地点:铜川市王益区集贤花苑高层2单元0403室;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4:30时
2.询价时间:2017年8月29日14:30时
3.询价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明光路72号(明光路与凤城七路十字西南角向南50米)锦江之星酒店4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919-2581311
财 务 部:0919-2581311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铜川七一路支行
账 号:103260904655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