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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性质:询价采购
二、招标编号:SQ-ZFCG-2017-08-120
三、发布时间:2017年8月17 日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价方式:密封报价(密封件加盖公章)送至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家产品授权书等资质的原件,密封材料中需提供以上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及产品详细配置、售后服务等,逾期作废。
六、供应商要求:
1、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标的物同类型货物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为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
七、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1)、项目预算金额55000.00元;
(2)、项目品名、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八、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交货期、故障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等因素,综合确定成交供应商。
为防止不正当竞争,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合理成本价。
报价是指含运输及安装的“交钥匙”项目的含税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进口设备,供方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
故障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九、本公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水磨沟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水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991-4684212
联系人:董全清 马艳红
地址:乌市七道湾南路168号水区财政局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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