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本部培训学员餐厅用厨具的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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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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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本部培训学员餐厅用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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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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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7002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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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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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YZ-2017Z-0801 |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1 |
详见上传附件明细 |
302075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内容;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呼和浩特市公共事业管理局核发的燃气器具备案登记证; 4、投标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是经销商,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主要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制冷设备、饮用水设备); 6、投标供应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7、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有检验报告(商用电磁灶具、制冷设备、消毒柜、食品机械、油烟净化设备); 8、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CQC产品认证; 9、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具备卫生许可批件。 资格审查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呼和浩特市公共事业管理局核发的燃气器具备案登记证;(提供原件) (4)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原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是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经销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制造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制冷设备、饮用水设备);(提供原件)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原件)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商用电磁灶具、制冷设备、消毒柜、食品机械、油烟净化设备);(提供原件) (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CQC产品认证。(提供原件) (10)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原件) (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近期所有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需提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近1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提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近1年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近3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原件) 注:部分资料需提供原件,详见标注,所有资料留存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09:00—12:00时,下午 14: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1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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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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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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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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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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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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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芃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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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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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4719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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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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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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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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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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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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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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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瑞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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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04713474799 |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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