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受新郑市体育中心的委托,就新郑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新郑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15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质量要求:合格
1.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6、采购内容: 新郑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 (以上具体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
1.7、采购方式:询价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加询价时须持: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3.近三年带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有效期内);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企业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8 日17:00止。
五、询价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询价保证金:玖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8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8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询价通知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7 年 8 月 15 日9:30(具体以询价通知书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郑市体育中心
地 址: 新郑市人民路27号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13838388975
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133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18838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