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215号附28号地下车库负2-343(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215号附28号地下车库负2-343。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据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证明复印件显示:证号为渝(2017) 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935565号(大证)的房屋,该权证对应房屋已办理初始登记,未颁发权证,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2052年11月26日止。
据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告知单复印件显示:证号为渝(2017)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935565号(大证),登记用途停车用房,建筑面积29.69平方米。
标的物业名称为佳兆业广场。标的位于负2层。
标的有查封。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公共配套设施,不含相应的债权债务。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所记载的信息,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现场了解及提示:
1、标的车位编号较清楚,划线较清晰。
2、标的物管介绍:标的车位物业管理费均为80元/月。欠费情况仅供参考,最终欠费以各相关单位通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3、本次拍卖车位权属现状为共用一大产权证,无法判断标的是否为人防车位或应急车位,拍卖后能否办理各车位独立产权证,请意向购买者自行前往相关权属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标的最终面积、坐落位置、房地产用途、使用权类型等权属信息以当地国土房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215号附28号地下车库负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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