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社区百安北路12号盈翠庭六座801号的房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8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执行案号:(2023)粤0606执14778号】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社区百安北路12号盈翠庭六座801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佛顺不动产权第0064201号,建筑面积149.28平方米(含配套6-801杂物间,建筑面积12.0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16.59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2年6月21日。本次司法变卖清场移交买受人。
变卖价人民币472000元,保证金人民币94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4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提交至本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预缴变卖款项,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社区百安北路12号盈翠庭六座801号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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