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关于张家港市杨舍镇吾悦商业广场10幢107室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一拍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张家港市杨舍镇吾悦商业广场10幢107室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06259号,房屋建筑面积:127.20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止:2084-02-10。即《阿里拍卖网络询价报告》中的询价标的物。
注: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请务必实地勘察,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和确认。若无法看样时,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务必仔细审查竞买材料,认真勘察实况,责任自负。
2、现已将上述拍卖的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不动产是否腾空:房屋空关。
4、瑕疵情况:有钥匙。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一拍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至2023年12月26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张家港市杨舍镇吾悦商业广场10幢107室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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