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聚业大道11号恒大山水城车库负3-76号停车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现将本次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8日10:00至2023年12月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涪陵区聚业大道11号恒大山水城车库负3-76号停车用房
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聚业大道11号,小区名称为恒大山水城,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车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11月12日。该车库共3层,标的物位于负3层。房屋建筑面积32.02㎡。该标的物现作为小区临停车位使用。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2)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行政限制,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注意;(3)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所工作人员于涪陵恒大山水城物业服务中心处了解到: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该标的物欠缴车位管理费1960元,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房屋。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04万元,起拍价:2.04万元,保证金: 0.408万元,增价幅度:400元(及其整倍数)
重庆市涪陵区聚业大道11号恒大山水城车库负3-76号停车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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