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赛智(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院1号楼办公及配套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本项目咨询、代办、贷款等服务唯一法院指定机构(辽宁法拍)。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赛智(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院1号楼办公及配套房地产。
标的物明细表
序号
坐落
房产证号
证载规划用途
设定用途
面积
(㎡)
评估价
(万)
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院
X京房权证市港澳台字
1
1号楼-2层-2
第022131号
办公及配套用房
配套用房
701.03
——
2
1号楼-1层-1
第022128号
办公
1956.25
4113.21
3
1号楼1层1
第022067号
商业
1539.16
16814.25
4
1号楼2层2
第022074号
办公
1244.71
6284.04
5
1号楼3层3
第022073号
办公
1853.13
9521.94
6
1号楼4层5
第022066号
办公
1853.13
8525.88
7
1号楼5层6
第022072号
办公
1853.13
9275.84
8
1号楼6层7
第021967号
办公
1853.13
8028.32
9
1号楼7层8
第022076号
办公
1420.57
6108.02
10
1号楼8层9
第022030号
办公
1420.57
6395.55
11
1号楼9层10
第022075号
办公
1420.57
7140.50
12
1号楼10层11
第022068号
办公
1420.57
6272.95
13
1号楼11层12
第022069号
办公
1420.57
6289.15
14
1号楼12层15
第022071号
办公
1420.57
6600.96
15
1号楼13层16
第022029号
办公
1420.57
5355.12
16
1号楼14层17
第022070号
办公
1420.57
7306.70
17
1号楼15层18
第022027号
办公
1420.57
7438.10
18
1号楼16层19
第022028号
办公
1991.26
10010.06
合计
27630.06
131480.59
本次拍卖的房产评估总价值:131480.59万元。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05184.472万元;保证金:10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及100万元的整倍数。
(本次拍卖范围包括拍卖对象房屋建筑物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建筑物之上不可移动或为满足使用功能必须配备的建筑设施、设备、装修的价值,不包括拍卖对象内部动产及依附于拍卖对象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 )。
标的物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院1号楼。
特别说明:
一、拍卖对象所在土地证载面积为2229.7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办公、地下车库。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京朝国用(2008出)第0395号。
二、地下二层为整栋大厦配套用房,主要为设施设备,评估时未将地下二层单独进行评估,其价值已经分摊至其他各楼层。
三、地下二层有1396平米人防工程,根据墙上张贴的《人防工程使用证》(京《朝》防用字A04-013号),该人防工程使用人赛智(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述房产未纳入本次拍卖范围。
四、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和乔大厦租约》,拍卖对象部分已出租,租赁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中明细表,近期承租方存在未按约缴纳租金情况,本院无法对此事项进行核实。本案执行期间,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院1号楼办公及配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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