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市利民富佳新天地二期D1幢1单元3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富佳新天地二期D1幢1单元301室
公 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15日10时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哈尔滨市利民富佳新天地二期D1幢1单元301室,套内建筑面积71.56平方米,起拍价:27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拟定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11:30统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仅按标的现状和权属现状进行,本次拍卖涉及的房屋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房屋面积以现有相关文件中记载面积等信息作为参考(套内建筑面积71.56平方米),各类原始数据由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后续能否办理过户、产权证及因过户需具备的竞买资格参与竞拍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变更、申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买受人重新取得产权证中登记的内容和现有文件记载的内容出现差异的,均不影本次拍卖结果。
2.拍卖标的的权利状况以相关部门予以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对标的作详尽地调查及现场看房,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相邻关系、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能否办理相应证照、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热、水、电、气、通讯、网络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后方可参加竞拍。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金额以相应职能部门核定为准。参加竞拍视作已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该标的如有实际状况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上的权利瑕疵亦由买受人承受(即可能存在无法领证、被认定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无证施工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哈尔滨市利民富佳新天地二期D1幢1单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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