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廊坊市丽都鑫潮家居生活广场A座1018号(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10、成交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产权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在不超过变卖成交款50%的范围内,由法院在变卖款中扣除退还买受人。具体操作: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一个月内,持缴税(费)证明原件执本院申请退款,并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及银行账号,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9日10时起至60日内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编号108:廊坊市丽都鑫潮家居生活广场A座1018号,不动产权证号:冀(2017)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45250号房产
建筑面积:173.85平方米
共有楼层22层,标的位于第10层
评估价:1365100元
起拍价:764456元
保证金:7万元
增价幅度:7000元(或7000元的整数倍)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0日至60日内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廊坊市丽都鑫潮家居生活广场A座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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