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壁永路228号第二层(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拍机构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3年11月09日10:00起至2023年11月10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壁永路228号第二层
询价:352.7431万元;起拍价:197.5362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及其整数倍)。
1、证载信息:该房屋产权证号为212房地证2012字第50072号,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633.8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划拨土地的产权过户需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具体操作流程及收费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准。
2、实地勘察信息:标的物有人使用,据使用人口述标的物系租赁使用,口头租赁,年租金10万元内,本次拍卖为不带租约拍卖。
标的物与相邻房产(非本案处置财产)打通作饭店使用,无明显分界线,房屋结构有改动,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现场情况与前述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标的物证载楼层为名义层第2层,需经第一层(非本次拍卖范围)出入口通行,或从背后居民楼楼梯通道通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解决出入口问题。
3、拍卖范围:产权证载明的范围。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壁永路228号第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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