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人民法院关于沙湾市桃园二期40栋4单元201室住宅(附带地下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沙湾市桃园二期40栋4单元201室住宅用房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0日16时至2023年6月11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2023)新4223执恢19号
标的物:沙湾市桃园二期40栋4单元201室住宅用房,附带地下室,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数:2层、总层6层;建筑面积:76.57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混结构;建成时间:2012年;层高:约2.8米;具体请亲自实地看房。
起拍价:191400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沙湾市桃园二期40栋4单元201室住宅(附带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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