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江汉区菱角湖壹号办公楼栋/单元13层19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武汉天润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
咨询电话:18062045604(武汉天润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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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1日10时至2023年5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菱角湖壹号办公楼栋/单元13层19号房房产,合同备案号:江140194766,建筑面积:57.3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合同类型为商品房,登记(合同成交)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总层/所在楼层:41/13。
评估价:人民币114.7万元(评估报告详见附件),起拍价:80.29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法院及拍辅公司会在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安排统一看样,如有错过恕不单独安排,请各位竟买意向人注意关注,主动联系。(本院发布拍品,将根据拍品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标的物现状:有抵押。有租赁,租赁期2020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0日。层高约4.5米,局部隔成2层使用。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生活用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武汉市江汉区菱角湖壹号办公楼栋/单元13层19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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