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大庆市开发区北国之春梦幻城休闲居住区(翰林苑)E区ES-5商业楼幢0单元商服27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4日10时至2023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大庆市开发区北国之春梦幻城休闲居住区(翰林苑)E区ES-5商业楼幢0单元商服27室。
评估价为560870.00元。
起拍价:39.3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竞买人资格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执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3月30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4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大庆市开发区北国之春梦幻城休闲居住区(翰林苑)E区ES-5商业楼幢0单元商服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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