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优化政府采购机制 助推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发展 2016-09-21 一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实现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投诉处罚事项“五公开”,努力创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是加强政府项目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公告信息发布、采购过程以及采购资金支付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对民间投资开放,保障民间资本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四是积极推进PPP模式,鼓励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交通、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相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在采购预算中留出一定的份额,在价格上给予一定折扣,真正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时取消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限制性条件,不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条件对民间资本的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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