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车架号为LLNCZAFC5LA004988的机动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9日10时至2022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车架号为LLNCZAFC5LA004988的机动车一辆
观致汽车,该机动未上车牌,型号为QAL6460FCJCZ,车辆制造日期为2020年10月,排量1.6L,车架号为LLNCZAFC5LA004988,发动机号为A003177,国六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不作为转让依据),目前停放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
观致汽车,该车颜色为音速红,现处于闲置状态,车身四周无明显的划痕。车内座椅正常,内饰一般。仪表盘完整且能正常工作。中控屏正常,各种灯光齐全,雨刷、反光镜等齐全。仪表盘显示正常,车辆仪表显示车辆行驶里程为1公里。车辆整体状况尚可,具体介绍详见评估报告。
因客观原因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因车辆技术性能和质量原因对车辆无法过户的责任。评估人员对车身上车架钢印号码、发动机型号和发动机号码进行现场核对,经核无误。因车辆未能举升及行驶测试受限,故车辆底盘、制动、转向等情况不详。发动机总成、电器系统等部件的实际情况应以交付现状为准。
起拍价:68000元,保证金:11000元,增价幅度:34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为11月8日,请有意者事先联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如在杭州市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需符合《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在外地过户的不受此限,但车辆应符合当地关于排放标准等规定;司法拍卖非杭州市登记的小客车,需转移过户至杭州市的,买受人同样需符合杭州市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如竞买成功,买受人在到杭州市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如果已在杭州市调控办信息系统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应取消增量指标申请,方可办理。若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拍卖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以及欠费、罚款、扣分及证照补办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
六、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前及时与本院执行局联系。 车架号为LLNCZAFC5LA004988的机动车一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