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社区佛陈路东延线6号绿地尚品花园129号汽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8日10时起至2022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社区佛陈路东延线6号绿地尚品花园129号汽车位,房产证号:20150051-129,建筑面积31.0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56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3年01月26日。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位办理了首次登记确权,现登记在绿地集团佛山顺德置业有限公司(小区开发商)名下。故本次仅限车位所属小区(绿地尚品花园)的业主竞拍。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属同小区业主资格证明(不动产权证、结婚证等)复印件,如买受人非本小区业主,本院将按照竞买公告第十一条第(1)项进行处理;本次拍卖流拍的,则本院将重新组织拍卖,以与本次拍卖起拍价相同的价格起拍,届时竞买资格条件不受本小区业主限制,非本小区业主也可以购买。关于该不动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本次司法拍卖清场移交买受人。
起拍价人民币81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提交至本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社区佛陈路东延线6号绿地尚品花园129号汽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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