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东道以北、天河东路以西弘城花园19号楼-3-501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弘城花园19号楼-3-501房屋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4日10时至2022年4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东道以北、天河东路以西弘城花园19号楼-3-501房屋,登记日期2017年06月20日,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28676号,建筑面积138.75平方米,钢混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层5层,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至2078年08月04日,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该房屋登记在公司名下,该房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已知瑕疵说明:有查封;有抵押;有欠费,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物业费欠6798.75元,物业费1元/平/月,截至2022年2月23日供热本金及滞纳金共欠49382.9元,水电气欠费不详;入户门损坏。
起拍价:1811800元,保证金:3623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提示:1.我院法拍房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未与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合作,所有符合竞买条件的主体均可自行在淘宝网购买,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或代为购买;2.法拍房除拍卖成交款外,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手续费等费用;3.法拍房适用房屋所在限购政策,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竞买人出价竞买,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4.竞买人应提前向税务机关了解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金额,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机关或管理部门收取为准。
天津市现行限购政策:(1)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东道以北、天河东路以西弘城花园19号楼-3-501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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