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林州市东关北街北三胡同9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林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林州市东关北街北三胡同9号房产的
公 告
林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28日10时至2022年3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林州市东关北街北三胡同9号房产
起拍价:698848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行为请如实举报。特别提示:带看人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标的物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号,土地信息未查询到。买受人自行到当地职能部门了解过户条件,如由此引起无法办理登记,过户风险有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拍卖标的交易过户涉及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负责缴纳的部分,本案不予负责,买受人为完成过户自行垫付的款项可另行主张。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职能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罚款等一切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林州市东关北街北三胡同9号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