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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税收违法失信企业被列入政府采购禁止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第【4280】号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它
项目内容:
 3家税收违法失信企业被列入政府采购禁止名单
2016-05-30
今天上午,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召开联合惩戒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一年以来,税务部门采用公函的形式向21个联合惩戒单位推送63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并对123名欠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阻止出境措施。据悉,市财政局已经将3家企业列为禁止政府采购活动和限制政府性基金支持的名单。
■3家企业被禁参与政府采购
北京市国税局总审计师雷彤介绍,一年以来,北京税务部门针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的力度和深度均实现历史性突破,第一次跨部门开展联合惩戒,第一次将惩戒措施以文件形式集中固定,并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惩戒工作,统一工作标准、操作流程、惩戒方式,实现市区两级联动。
“以往,我们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主要以税务部门内部惩戒为主,缺少其他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2015年以来,首次实现开展跨部门联合惩戒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21个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真正使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雷彤提到,一年以来,税务部门采用公函的形式向21个联合惩戒单位推送63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在限制高消费、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方面供相关部门参考。
北京市地税局副巡视员郭筑明也介绍,包括公安、金融、财政等部门,都通过税务部门推送的公函, 采取了相关措施以督促欠税企业。比如,金融部门,有部分金融机构已经暂停与失信企业的信贷合作,并将其账户冻结,强制收回贷款;也有金融机构已经降低对失信当事人贷款或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市财政局已经将3家企业列为禁止政府采购活动和限制政府性基金支持的名单。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税务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地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禁止部分高消费的行为,包括不能坐飞机、不能坐动车等。
■欠税企业法人被阻止出境
据了解,截至目前,共计63户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在市国、地税门户网站进行曝光;1253条税收违法信息在市、区两级税务局官网公开并开放查询;128户企业违法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同时,123名欠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成功地阻止了26名,督促11户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1.63亿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补缴、实现一次性入库将近9000万元。
据了解,今年,市国、地税将继续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建设,市、区两级税务将在网站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欠缴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当事人阻止其出境,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继续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每季度市国、地税局将采用公函的形式向21个联合惩戒单位推送案件信息。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界定趋严
根据国税总局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从6月1日起,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界定执行新的标准。
 其中,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都将被视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者注意到,这个标准,比过去的“逃税、欠税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要严格许多。
同时,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行为,也将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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