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法院关于南乐县林海枫景(温莎尚郡)小区25号楼1-101号(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
关于南乐县林海枫景(温莎尚郡)小区25号楼1-101号的变卖公告
南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7日10时至2022年4月8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南乐县人民法院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本次拍卖所涉标的物位于南乐县林海枫景(温莎尚郡)小区25号楼1-101号,小区东门南侧,目前使用人“吾之一生健康管理会所”,所有权人濮阳市中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308.74㎡。
经评估房产市场价值为2293321元(濮阳市濮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
变卖价:147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7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如有电费、水费、物业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2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本次变卖活动已通知变卖所涉案件的相关当事人。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南乐县林海枫景(温莎尚郡)小区25号楼1-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