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变卖被执行人东莞市莲盈无纺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福民大厦南楼6层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为0400604504,不动产单元号(地号)为441903001003GB01005F00010422](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被执行人东莞市莲盈无纺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福民大厦南楼6层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为0400604504,不动产单元号(地号)为441903001003GB01005F00010422]的变卖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10时至2022年4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东莞市莲盈无纺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福民大厦南楼6层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为0400604504,不动产单元号(地号)为441903001003GB01005F00010422],评估价为10510370元。(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请自行下载)
变卖价:8408296元(已含保证金1680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
标的质量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自觉遵守房屋所在地限购限价等政策,自行处理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特别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变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特别说明:
1、该拍卖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该拍卖标的存在抵押:
①抵押权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抵押期限为2014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19日,抵押债权数额为1200万元。
②抵押权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第二顺序抵押权人),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抵押期限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6年7月11日,抵押债权数额为100万元。
③抵押权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第三顺序抵押权人),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抵押期限为2015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19日,抵押债权数额为180万元。
3、该拍卖标的可能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具体数额请咨询物业管理处。物业费未结清,可能影响过户,有意竞拍者请在竞拍前自行了解并处理好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
4、根据东莞市购房限购相关政策,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在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是否符合东莞市购房政策。
5、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符合东莞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将无法过户,视为竞买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竞买人应一次性缴齐变卖价款8408296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本次变卖不设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东莞市莲盈无纺科技有限公司的东莞南城莞太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福民大厦南楼6层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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