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许昌市建安区新许路与潩水路交叉口金域湾15幢1单元18层1802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许昌市建安区潩水路北段西侧(金域湾15号楼)1802室的房产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6日10时至2022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许昌市建安区潩水路北段西侧(金域湾15号楼)1802室(所有权证号:0004874号)的房产,混合结构,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99.42平方米,具体数据以房管部门测量结果为准,土地权益面积待定。整幢建筑共26层,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第18层。本次拍卖标的不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及其他债权债务。
起拍价:539136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3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2年2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由本院统一安排看样(调查情况表显示无钥匙或不明的,无法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注:调查情况表显示无钥匙或不明的,无法安排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本院申请退还。标的物所欠的物业费、水电、暖、燃气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30日内凭票据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可另行主张。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或享有租凭权等权益者,请于2022年1月31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许昌市建安区新许路与潩水路交叉口金域湾15幢1单元18层1802号房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