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同心县城镇三区一街坊长征东街房地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宁夏同心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3日10时至2022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宁夏同心县城镇三区一街坊长征东街房地产一处,建筑面积36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776平方米的住宅房地产、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房屋有抵押[国有土地使用证号(2005)第110号、房屋产权证号:同心房权证同心镇字第00006459号、00006460号]。拍品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特别提醒:不动产过户及税费缴纳等情况,请自行前往有关部门咨询,不动产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
起拍价:7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另本院在调取不动产不动产登记信息时,显示该宗地为划拨用地。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按照国家规定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宁夏同心县城镇三区一街坊长征东街房地产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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