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兴县银河景苑1号楼2单元501号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兴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兴县东鑫建材有限公司与孙迎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孙迎桂所有的位于兴县银河景苑1号楼2单元房屋二套予以查封。经委托评估,已进入拍卖程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99408E7AC1F181AF9F4F914792BB9028
拍卖标的物:兴县蔚汾镇圪洞村银河景苑1号楼2单元房屋二套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孙迎桂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前到法院进行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法院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或直接登录上述拍卖网址查看。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一月五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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