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青C?05562陕汽重型自卸货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车牌号为青C·05562陕西重型自卸货车一辆的公告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6日10时至2022年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陕汽H17重型自卸货车一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车牌号为青C?05562陕西重型自卸货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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