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0号茵华花园27幢705房的房地产及室内财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第二次)
本院在执行以杨茹(公民身份号码440882198512230042)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2021年12月23日10时至2021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其名下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被执行人杨茹所有的位于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0号茵华花园27幢705房的房地产[土地证号:国(2014)易0905092;房产证号:粤房地字证第0214108371号]及室内财产。
起拍价:746482元,保证金:149000元,增价幅度:74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拍卖财产为住宅商品房的,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拍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0号茵华花园27幢705房的房地产及室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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