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市区北京北路305号嘉丰园小区6栋4层1单元401(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乌市新市区字第201001035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新市区北京北路305号嘉丰园小区6栋4层1单元401(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乌市新市区字第2010010353号)房产所有权及相对应土地使用权。
评估机构:新疆盛世联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盛世联丰法鉴评字(2021)第11004号
评估价:994621元 起拍价:845427.65元
保证金:1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开户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开 户 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
开户账户号:999000167000805138
竞买人注意
2021年11月18日本案当事人之一吴女士(此次拍卖
房产所有权人)承诺在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于2022年4月将房屋腾空交付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
有意竞买人实地看房请致电本案当事人吴女士:13309913272 本案当事人:陈先生:18129383999
在致电本案当事人后、实地勘察了解房产现状、知晓相关政策法律规定、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后慎重参与拍卖,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新市区北京北路305号嘉丰园小区6栋4层1单元401(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乌市新市区字第2010010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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