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OPPO A32型号手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2021)新3223执114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至2021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OPPO A32型号手机
起拍价:500元,保证金:50元,增价幅度:3元,设保留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皮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皮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28日10时至2021年12月13日10时止接受咨询(仅限工作日和工作时间),有意者请与皮山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OPPO A32型号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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