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人民法院关于关于拍卖何虹莹、杜国芳名下喀什佳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房、工业用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何虹莹、杜国芳名下喀什佳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房、工业用地的公告
疏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1日10时至2021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淘宝网”疏附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何虹莹、杜国芳名下喀什佳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房、工业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面积:22431.54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证编号:疏土国用2009第0001号;工业用房面积、结构、用途、总层数、评估单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详见竞买需知明细列表),包括:厂房、办公室、宿舍、水泥地坪、砖围墙。(已抵押)
工业用房、工业用地市场评估价:7247900元,保证金:362400元,增价幅度:36230元。。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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