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老古城综合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时间:2008年9月21日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工程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老古城综合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范围:  北京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  
建设地点: 石景山区老古城地区 公示时间: 2008-8-27至2008-9-9  
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 
2、项目位置:北京市石景山老古城地区 
3、项目的四至:东至古城三号路,西至古城西街,南至石景山路,北至古城西路。 
4、建设内容: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成现状用地内居民、单位的拆迁并进行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建设,达到用地的“七通一平”(即通道路、通上水、通电、通气、电信、通下水、通热力以及场地平整),达到挂牌上市的要求。 
5、 建设单位:北京古城兴业置业有限公司 
6、 用地性质及规模: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办公、公建以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3200平方米;其中总建设用地面积245000平方米;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148200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1150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面积36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0192.57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一)土地一级开发期间影响分析 
1、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土地一级开发阶段扬尘产生总量为74.32t。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有一定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防治。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一级开发阶段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m3/d,污水产生总量为15810m3,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分别为CODcr3.16t、BOD51.90t、SS2.37t。项目一级开发阶段污水产生量不大,且排入附近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吴家村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施工噪声对项目东侧的古城如意小区及南侧的首钢十万平小区有一定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减轻和防止施工噪声对这些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总量为497075t,其中渣土总量为496703t、生活垃圾372t。只要加强管理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土地二级开发完成后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和居民炊事排烟。居民炊事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厨房油烟通过烟道在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地下车库排气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远低于排放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建地污水排除属吴家村污水处理厂的流域范围,本项目未来营运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仅占吴家村污水厂处理能力的3%,且污水处理厂目前负荷较小,完全可以接纳本项目排水。综合排水水质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吴家村污水厂从水量和水质来讲都是可行的。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未来营运期内部配套设施噪声主要是水泵噪声、地下车库送排风系统、热力站噪声等,但水泵房、热力站均位于地下室内,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地下车库通风道进、出口只要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也不会对外环境及附近居民区带来不利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未来营运期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将按照北京市的统一规定采用袋装或分类管理,先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收集到小区垃圾站临时密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采用封闭式垃圾车外运到垃圾消纳场。不会对小区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地区标准,石景山路、古城西路两侧执行“4类”地区标准。 
电磁辐射现状评价执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关于公众照射的标准限值;现状高压线评价标准执行《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2、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北京《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1.0mg/m3的监控浓度限值。 
污水排水水质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GB12523-90)。 
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土地一级开发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扬尘管理工作的领导,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 
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置围挡,房屋拆迁施工现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严密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 
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按照规定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并对周边道路加强清扫。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停止拆迁工程,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工地的生活污水排入古城大街现状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吴家村污水处理厂,不得以渗坑或渗井等方式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本工程东侧、南侧和北侧均有居民区,对声环境要求较高,因此,施工时应在工程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这些环境敏感点的地方。 
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按环卫部门要求与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同样处理、消纳。建筑物拆除过程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应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废弃的土方、灰渣及边角料应按有关单位指定地点消纳处理。 
(二)土地二级开发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保证车库内的空气质量,地下车库的换气率应满足6次/小时,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前提下,还应合理设置排风口的个数和高度,使其满足污染物排放速率达标。为了避免排放口周围出现高浓度,应分散设置排风口,且设于较开阔易扩散的地方。 
项目二级开发如设有餐饮,为了防止餐饮油烟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首先餐饮项目不得设置在住宅底层,若底商与住宅楼相邻,在建筑设计时最好预留烟道,将厨房油烟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若为独立公建,应保持与周围住宅楼一定的隔离距离;其次是厨房必须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按大、中、小型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去除率分别不小于85%、75%和60%,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二级开发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厨房的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然后再排入市政管道,最终进入吴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未来营运期内部配套设施应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项目内部配套设施设备噪声一般不会对外环境及附近居民区带来不利的影响。 
未来营运期,本项目地块四周及项目内部均有交通道路,这些道路交通噪声对住宅楼有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地块内临街建筑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将按照北京市的统一规定采用袋装或分类管理,先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收集到小区垃圾站临时密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采用封闭式垃圾车外运到垃圾消纳场。 
五、公众参与有关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期间公众参与采用了公共调查问卷以及网上公示两种方式。公众调查问卷支持率占被调查人数的87.50%支持项目建设。支持的主要原因是公众普遍认为该项目可以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和交通状况,有利于该地区经济的发展,促进社区建设。网络公示内容经过在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上的10天公示,并未有反对意见发表。因此本项目在公众调查方面是可行的。 
六、评价结论要点 
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开发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石景山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级开发期间的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等,只要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是可行的。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010-83684022 83610206 63486848 52257680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项目:
集中供热工程 2010-8-13
地铁工程 2010-8-5
2010年西部大开发新开工23项重点工程目录2010-7-6
北京今年投资80亿建28处免费开放公园 2010-6-4
北京土地公开出让将重启 牛栏山等4地块15日出让 2010-4-14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Copyright©2001-2010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www.gov-cg.cn/www.gov-cg.org.cn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83684022 83610206 63486848 52257680 52257681 52257682 传真:010-83684022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35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