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核)[2018]41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受文单位: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马坊分输站工程项目的请示》(京气管道〔2018〕103号)和《关于核准马坊分输站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请示》(京气管道〔2018〕104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2018规土选市政字00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规预〔2018〕26号)以及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对密云-马坊联络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京管函〔2018〕39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投资建设马坊分输站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
工程位于东高村镇崔家庄村,京平高速公路及规划道路北侧,崔杏路级站外道路东侧,站场设计压力10MPa,设计分输能力3600×104m3/d,用地总规模1.43公顷,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约15794万元,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三、请据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马坊分输站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全部 核准 设计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低于必须依法招标规模标准。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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