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笔排污权交易 下月进行
晨报讯(记者 周晶)《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月10日正式施行至今已经半年多,记者获悉,南京的首笔排污交易将于下月进行。
什么是排污交易?据介绍,排污交易指在特定区域内,根据该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一定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此基础上,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污指标,并允许指标在市场上交易。该制度设定排污总量,并允许由市场力量决定谁使用排污指标。
记者获悉,在南京,进行交易的主要是4种废气和废水的排污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它们被作为公共资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法》规定,南京全市范围内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污染物的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医疗、宾馆餐饮服务单位,都需要进行排污权交易。由环保部门对企业核定初始排污权,分配给企业,初始排污权范围内的废气和废水排放,企业要向政府缴纳排污费。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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