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广告
信息搜索

CFDA做好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检验的通知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第【1309】号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所在地区: 国内
所属行业: 医疗医药
项目内容:
 

CFDA做好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检验的通知  

医药网6月10日讯 2015年6月8日,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 药品 检验的通告》(2015年第20号),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 企业 开展自检工作。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含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银杏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按通告要求,对本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后生产的所有批次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和银杏叶胶囊逐批进行检验(包括已召回批次和未召回批次),并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检验结果。企业自检不晚于2015年6月15日完成,同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包括合格与不合格的)。其中,凡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召回已上市产品,召回信息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已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5、第17号召回及正在召回的药品,凡检验不合格的,还要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其原料购进企业、数量,用于生产产品的批次,并向社会公布。
对其他剂型的银杏叶药品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质量风险,也要一并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督促企业报告银杏叶药品生产和销售流向。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企业对2014年1月1日后生产的所有批次银杏叶药品生产情况和销售流向进行全面梳理,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告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持有银杏叶药品批准文号,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生产,且市场上无产品的,也应当核实清楚,由企业负责人和负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
三、对企业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检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自检工作快速有效开展。同时,组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对企业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不合格产品的,要督促企业立即召回。
四、及时上报结果。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于2015年6月10日起,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逐日报告当地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和制剂企业的自检结果及召回情况(附件1)。2015年6月18日前,汇总企业自检结果(附件2)、抽查复核结果(附件3)以及产品生产情况和主要销售流向(附件4),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告。对检查和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一并报告。
五、开展专项监督抽验。目前,总局正在组织制订针对非法添加的补充检验方法,以及除片剂、胶囊剂以外其他剂型的补充检验方法,并将尽快颁布实施。总局将于2015年6月下旬组织部分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银杏叶药品进行专项监督抽验,以彻底净化银杏叶药品市场,保障广大公众用药安全。抽验结果将及时对社会公布。
附件:1.企业自检结果及召回情况日报表
2.企业自检结果汇总表
3.抽查复核结果汇总表
4.银杏叶药品生产销售情况统计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6月8日
   食药监药化监〔2015 〕66 号 附件1.doc
   食药监药化监〔2015 〕66 号附件2.doc
   食药监药化监〔2015 〕66 号附件3.doc
   食药监药化监〔2015 〕66 号附件4.doc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招标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010-68282024 63486848 83684022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项目:
2022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2023/3/13
“双十二”单日揽收超四点五亿件 末端派送压力较大,优先做好药品和生活必需品投递2022/12/16
6180万元!2则医疗采购意向公告2021/12/3
截至1月18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2021/1/20
新一轮药品集采促进药价平均降15%以上 2016/9/2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5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