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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7号小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第二次)
(2025)粤0106执6627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6月03日上午10时至2026年06月04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编号 拍品名称 参考市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专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4号小车位 54000 30240 6000 600 28.74 12.72 16.02 2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7号小车位 54000 30240 6000 600 28.74 12.72 16.02 3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3-6幢地下车库D344号小车位 54000 30240 6000 600 27.41 12.72 14.69
[上述三个标的物分开拍卖,本拍品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特别提醒:1.该上述车位均登记在公司名下,竞买成功后办理过户手续,可能涉及较高税费,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至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业主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020-83008879、020-89160810(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7号小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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