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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4号小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第二次)
(2025)粤0106执6627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6月03日上午10时至2026年06月04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编号
拍品名称
参考市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专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4号小车位
54000
30240
6000
600
28.74
12.72
16.02
2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7号小车位
54000
30240
6000
600
28.74
12.72
16.02
3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3-6幢地下车库D344号小车位
54000
30240
6000
600
27.41
12.72
14.69
[上述三个标的物分开拍卖,本拍品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特别提醒:1.该上述车位均登记在公司名下,竞买成功后办理过户手续,可能涉及较高税费,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至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业主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团结路11号佳乐公寓1-2幢\7-8幢地下车库B064号小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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