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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莲花西路478号车库负1-627(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2月5日10时起至2026年2月6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莲花西路478号车库负1-627
据评估报告记载:房屋所在小区为观澜华府,房屋建筑面积28.46平方米,房屋登记用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品房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为钢筋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并未提供,车库-1层正常使用,-2层关闭空置。本次拍卖标的514个车位为一个总产权证(该标的未办理分户产权证)。
根据重庆亿鑫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部分车位存在临停或占用,但该物业并未提供车位租赁合同,该标的是否被占用,请向相关部门了解详情。本次拍卖标的负二层尚未开通,未看到负二层车位情况,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在物业处调查未了解到欠缴物业费情况,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小区业主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莲花西路478号车库负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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