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人民法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989号住宅楼19栋1单元501室的不动产及对应的19-055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17日10时至2025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989号住宅楼19栋1单元501室的不动产及对应的19-055车位。买受人务必前往实地查看,房屋情况以现状为准。如房屋存在违建,相关部门予以处理,买受人应依法予以配合。
1、抵押权人:无;交付拓展期:三个月;各不动产对应的车位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尚不确定后续是否可办理产权,本次拍卖系针对其车位使用权,买受人可持本院相应文书向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权登记手续,使用期限与房屋产权年限相同;因每套不动产及相应的车位所欠的住宅物业费、车位物业费、住宅暖气费及车位暖气费等金额较高(大致每套在7万左右),且该笔费用将由买受人承担(在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向物业领取钥匙并入住),请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仔细确认欠费金额及费用承担方式;
2、权益状况:[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07580号],证载建筑面积共245.03㎡。权利状态:现状;房屋类型:市场商品房,权利性质:出让,出让终止日期:未知。
3、费用负担情况:除按照税法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外(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欠费等,截止2025年,各拍品对应的上述欠费较高,详见附件物业费欠费深圳时空清单,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仔细确认欠费金额及费用承担方式)。如存在证外建筑,需自行接受有关部门处理,产生费用买受人自理。
(2025)浙0328执467号之一
评估价2009246元,起拍价1130000元,保证金22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989号住宅楼19栋1单元501室的不动产及对应的19-055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