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监管局:理顺“三重逻辑”扎实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08:46
宁波监管局:理顺“三重逻辑”扎实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为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财政部统一部署下,宁波监管局立足属地监管职责,通过理顺标准、效率、效果三重逻辑,确保高质高效、客观公正完成评价工作。
一、理顺标准逻辑,夯实评价基础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准评价工作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认真研究重点绩效评价总体方向和具体项目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吃透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认识,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二是统一衡量标尺,提高评价工作规范性。锚定“扣分有因、得分有据”的评分底线,组织全体评价人员开展系统性、标准化业务培训,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集中研讨与案例剖析,全面梳理各个维度的评分侧重点,细化各项评分细则的操作方法,同时统一工作底稿的填写范式,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步调一致。三是强化依据支撑,保证评价工作客观性。建立健全科学打分与集体合议机制,严格区分定量与定性指标的评价维度。对定量指标,坚持以客观数据为准,确保计算精准、佐证充分;对定性指标,深刻挖掘其背后的管理实质与业务逻辑,并通过细化考核维度、引入多维度交叉印证等手段,将抽象评价转化为可追溯、可验证的客观事实依据,实现定性指标的客观化表达。针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逐一开展穿透式核实并进行集体商议,确保每一个扣分项都有理有据,每一个得分项都经得起检验。
二、理顺效率逻辑,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内部协同,凝聚强大评价合力。立足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特征,科学统筹评价资源,推行分组并行与交叉验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将评价人员划分为两个专项小组同步发力、双线并进,并在组内实行灵活的阶段性分工,从早期的集中攻坚平稳过渡到现场实地调研与案头材料审核,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与高效流转。二是加强外部沟通,提高评价综合效率。秉持“评价与沟通并重”的原则,构建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协同格局。一方面,依托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动机制,主动向前一步,在评价开始前做好沟通对接,督促主管部门压实责任、厘清分工,为做细做实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评价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现场评价需要及时与被评价单位开展沟通对接。坚持“核实事实”与“听取反馈”相结合,在沟通交流中快速厘清各类情况,通过前置协商确保评价工作高效顺畅推进。三是丰富核查手段,确保评价全面客观。综合运用现场调研、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及纸质材料核查等多种方式方法,并依托信息化监控系统对资金流转开展全流程复盘。通过“线上+线下”“现场+纸面”的立体化核查模式,开展多维数据比对与穿透式核查,保证核查过程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实现案头数据与现场实情的相互印证,确保评价结论始终建立在扎实、多维的证据链条之上。
三、理顺效果逻辑,强化结果运用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治理水平升级。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强化成果转化与源头治理为抓手,力求达到“评价一次、规范长远”的效果。一方面,深入研究和挖掘项目管理与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优化和改进的环节,联合被评价单位开展情况通报与业务指导;另一方面,注重推动绩效评价向“完善长效机制”延伸,通过督促被评价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将评价成果切实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二是优化预算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能。充分发挥重点绩效评价作用,整理形成高质量的评价报告,为财政部及有关中央部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政策完善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常态化传导“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督促地方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不断优化预算管理,并建立健全结果反馈机制,推动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进行实质性挂钩,切实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实现把钱用到实处、用出成效。三是深化评调联动,建言献策服务决策。坚持评价与调研深度融合,依托问卷调查、座谈访谈及实地踏勘等多元化方式,精准捕捉基层诉求及项目执行中值得关注的重要方面,摸清政策落地的真实成效与资金使用的实际效益,注重从评价实践中总结提炼典型经验与有效管理模式,积极建言献策,为上级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和优化资金管理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