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划分采购包 力避实务操作三大风险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09:01
合理划分采购包 力避实务操作三大风险
政府采购项目划分采购包旨在提升采购质效、促进公平竞争。但实践中个别采购人陷入“为分而分”或“该分不分”的两极误区,轻则降低采购效率、增加交易成本,重则引发质疑投诉,甚至触碰法律红线。那么,实践中,划分采购包存在哪些典型风险?
风险一:
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以划分采购包为名,行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之实,是最为典型且危害最大的误区。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介绍,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合理划分采购包,各采购包可以分别确定采购方式,但不得以划分采购包为名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若个别采购包确需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主要看两点:一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划分采购包后,是否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二是划分采购包是否具备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合理依据。”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例如,某预算263万元的物流网点建设项目,按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采购人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划分为两个采购包分别采购,将每个采购包金额控制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之下,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完成采购,最终被财政部门认定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风险二:
过度分包与“该分不分”
另一种极端行为是采购人过度细分采购包,却严重低估自身管理能力与市场供给状况。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何丽举例说,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将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除颤仪等十余种设备各自独立成包,导致多个采购包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而采购失败;即便部分采购包顺利实施,也会因各设备间数据互联标准不统一、系统集成兼容性差、售后服务分散,导致协调成本增加、项目延期。“这反映出采购人将‘细分’简单等同于‘专业’,忽视了技术关联性、市场实际及自身管理能力,违背了‘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
与过度分包相对的是“该分不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孙博介绍,某中小学教学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人以“便于统一管理”为由,将“教学班班通”、学生电脑、实验仪器设备等硬软件与白板软件、录课助手、多屏互动、设备集中管理控制平台整体打包采购。这种打包方式强行将不同品目、不同使用场景和不同技术体系的标的捆绑,容易导致限制竞争、履约困难及政策功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风险三:“兼投兼中”还是
“兼投不兼中”?
“有的采购项目在划分采购包后,未在采购文件中细化各包的独立采购规则,甚至有人误以为所有采购包必须采用相同的采购方式。”某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如有的大型项目划分为多个采购包,因采购文件未明确“兼投不兼中”的规则,默认执行“兼投兼中”,这意味着如供应商在多个采购包中均排名第一,可以同时中标、成交。若一个供应商在所有采购包中均中标、成交,一旦该供应商出现产能不足、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多个采购包可能同时面临履约困难,极易造成项目整体停滞。
同时,有的项目虽然划分了采购包,但评审标准雷同,未结合各包的服务内容、技术难度、履约条件等设置差异化评审指标,导致评审结果无法客观反映供应商与对应采购包的适配程度。另外,不同采购包的服务范围、考核指标、违约责任等本应有所不同,但实践中曾出现合同文本“一套模板打天下”的情况,为后续履约埋下纠纷隐患。“划分采购包不是简单的数量拆分,每个采购包都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履约单元。任何一项要素的缺失,都可能导致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引发评审无法进行、履约风险加剧、重新组织采购等严重后果。”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董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