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拧紧服务标准“阀门”,堵住异常低价竞争“漏洞”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09:10
山西朔州:拧紧服务标准“阀门”,堵住异常低价竞争“漏洞”
集中采购机构如何将政策功能落到实处,提升政府采购质效?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实地调研了解到,山西省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制度约束与需求管控协同发力,以刚性制度遏制异常低价,以需求精细化管理把好采购源头关口,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拧紧制度“安全阀”
整治异常低价乱象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简称财库2号文)施行后,中心将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成效明显。
“实践中,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中,尤以印刷、维修等服务类项目较为突出。”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科长胡成刚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印刷、维修等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部分供应商为顺利入围,忽视实际成本与服务标准,一味压低报价,部分项目报价甚至低至原价的两折至三折。这种异常低价竞争,看似节约财政资金,实则暗藏履约风险与合规隐患。财库2号文的出台,为整治异常低价乱象装上了制度“安全阀”。
根据财库2号文规定,当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都将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程序。供应商须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解释,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胡成刚提到,在制度约束下,供应商逐渐意识到,极端低价不仅无法确保中标、成交,一旦无法自证报价合理性,还会被认定投标(响应)无效。这就倒逼供应商主动摒弃异常低价竞争思维,转向成本合理、风险可控的报价策略,为从源头上整治异常低价竞争乱象筑牢制度屏障。
明确服务标准、内容与质量
做细做实采购需求
在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中,中心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动物业服务采购活动顺利开展。胡成刚向记者介绍,中心第一次开展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时,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立足本地实际,将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与服务质量的采购需求做细做实。完整、清晰、明确的采购需求,使所有参与的供应商报价整体稳定在七折至八折的合理区间。
在今年新一轮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中,供应商结合成本支出与项目需求理性报价。征集完成后,中心第一时间发布入围结果公告,提升了采购质效。胡成刚坦言,部分地区第一次实施框架协议采购,一些供应商以六折价格未能入围,次年便压低报价获取入围资格。长此以往,供应商将入围作为首要目标,一味压低价格,报价脱离项目实际成本,最终出现低价成交之后无力实施项目的恶性循环。
严把采购文件审核关
从源头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采购需求管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道关口”。为保障采购活动顺利开展,中心坚持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标尺,严守公平公正底线,严把采购文件的审核关。
“中心会重点核查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指向性及排他性条款。”胡成刚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在实际采购工作中,部分预算单位因业务能力不足,采购需求编制存在照搬其他项目范本、甚至直接摘抄某一款特定产品技术参数的情况,极易产生排他性风险,给后续采购工作埋下隐患。对此,中心加强对采购人的引导,对不合理、不完善的采购需求退回调整优化。同时,提醒采购人要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采购需求必须内容明确、采购标的描述清晰完整、指标细化可落地,从源头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姚华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