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监管局: 四维发力 提升中央对地方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09:06
河南监管局: 四维发力 提升中央对地方
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质效
河南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抽查复核作为强化转移支付全流程监管的关键环节,坚持四维发力,持续强化监督约束,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强化前期筹备,筑牢复核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复核工作组,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协作机制,确保专人负责、有序推进;同时主动对接地方财政、资金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凝聚监管合力。二是制定工作计划。紧扣财政部复核工作要求,结合辖区转移支付资金分布、管理特点,细化明确复核范围、重点内容、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及质量标准,聚焦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和产业创新、民生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资金,划定核心复核事项,统一政策口径与问题认定标准。三是夯实数据基础。全面梳理辖区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绩效自评报告、预算执行数据、资金拨付台账等资料,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取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绩效指标完成等核心数据,为后续核查提供数据支撑。
二、精准筛选对象,突出风险监管导向
摒弃全覆盖式低效核查模式,采用全面案头筛查+重点实地抽查相结合,精准锁定复核对象,提升监管针对性。一方面,对辖区所有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开展全覆盖案头初筛,重点审查自评报告完整性、数据逻辑合理性、佐证材料充分性,筛选出自评质量不高、数据异常、指标完成偏差较大的项目纳入重点关注范围。另一方面,按照风险等级定向确定实地抽查项目,重点聚焦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类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沉淀闲置的项目,往年审计、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以及政策执行难度大、绩效目标设定不清晰的新实施项目,同时辅以随机抽样方式,兼顾项目覆盖面与代表性,确保抽查结果能客观反映辖区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整体质量。
三、多维核查核验,强化穿透式监管力度
创新核查方式,采取案头复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资料核查与现场核验相结合、数据比对与延伸走访相结合的多维核查模式,实现穿透式、全链条监管。案头复核阶段,重点核对绩效自评报告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财务核算数据、项目实施台账的一致性,核查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可考核、自评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自评结论是否客观公允。实地核查阶段,深入地方财政部门、资金主管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查阅资金拨付凭证、会计账簿、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受益对象台账等原始资料,核实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合规性,并通过现场查验、实地访谈等方式验证自评满意度等指标的真实性,杜绝“纸上绩效”“虚假绩效”。
四、狠抓结果运用,构建闭环监管机制
强化抽查复核结果刚性约束,构建“核查—反馈—整改—督办—问责—运用”的全闭环管理体系。一是及时反馈问题,将复核结果及问题清单正式反馈地方财政部门及主管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与整改要求。二是全程跟踪督办,安排专人负责整改跟踪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改。三是强化结果联动应用,将抽查复核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优化转移支付分配、调整资金额度、完善政策设计的重要参考;同时抄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资金分配额度挂钩,倒逼提升资金管理与绩效自评水平。四是做好总结提升,定期梳理辖区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共性问题、典型案例,分析问题根源,形成监管报告上报财政部,同时向地方财政部门提出针对性管理建议,推动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