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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开出首张医疗采购“罚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10:24

深圳福田:开出首张医疗采购“罚单”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江莉报道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深圳市某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该局今年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开出的首张“罚单”,进一步筑牢医疗采购“防火墙”。

福田区财政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供应商在参加福田区医院设备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了3份虚假资料。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福田区财政局对该供应商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11610元、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我们充分考虑营商环境,规范运用《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宽严并济’原则,规范使用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了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的有机统一。”福田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领域政府采购事关民生福祉与财政资金安全,随着“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福田区财政局聚焦医疗领域政府采购这一关键环节,针对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精准的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聚焦医疗领域,严厉打击虚假投标行为。通过数据比对、函询相关方等手段,精准锁定违法线索。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依法处以罚款、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精准适用裁量权,宽严并济显温度。在执法过程中,福田区财政局严格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于初次违法、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的供应商,该局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福田区财政局在开展行政处罚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做好政策解读与合规指导,帮助企业了解违法行为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供应商的诚信意识和法律素养,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认真履职,做好采购监管“守门人”。福田区财政局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每一项行政处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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