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时代首都多元解纷机制拓路加力,北京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成为首都法治品牌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09:38
为新时代首都多元解纷机制拓路加力,北京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成为首都法治品牌
?近日,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通报显示,由北京市财政局报送的题为《推进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构建政府采购监管法治化新格局》的经验成果,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精心选报的50个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被该领导小组评定为北京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创新项目。据悉,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创新项目每年评选一次,荣膺2025年创新项目的主要有市级财政部门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以及市场监管领域一体化综合改革、文化行业非现场监管“五种方式”、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企业服务直通车”、交警队伍“以案说法”强化执法普法一体联动、大兴区创设服务型执法“减罚公式”等11项经验成果。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政府采购累计交易金额达到近三千亿元的规模。与此同时,伴随着国际国内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尤其是经济运行持续承受内外部压力、部分行业竞争更趋激烈,市场主体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相关主体产生的利益纠纷及争议等呈持续上升趋势。此类矛盾纠纷的背景、成因及表现等错综复杂,协调化解难度较大,对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中依法解纷的能力水平等提出了诸多考验和挑战。为此,北京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研究建立健全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部门承担财政部、司法部赋予的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改革任务,把法治精神和改革精神贯穿始终,全力打造规范、公正、专业、高效的“准司法”式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使政府采购领域行政裁决改革在首都声名鹊起,成为了能够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驾齐驱”、协调发力的极其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设好“分流阀”,让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成为精准化滤纷的示范点。针对一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对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规定及流程等不了解、不熟悉,常常将申请裁决事项混杂于信访投诉、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导致行政裁决流程难以及时、顺利启动的问题,北京市财政局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府采购专网开展常态化宣传阐释,同时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工作触角主动向前端延伸拓展,在信访投诉、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入口建立了是否涉及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沟通会商、甄别确认、转办交办机制,并实行一口受理、首问负责、告知承诺、提示补正等工作责任制,确保应当纳入行政裁决的投诉申请事项不遗、不漏、不误,在第一时间全部导入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流程进行处理。从市财政局近五年受理近480件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看,有近15%的案件是由该局过滤分流机制校正修正后进入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流程,这种主动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的态度和精神,有力促进了开门接诉、繁简分流、接诉即办。
二是建好“度量衡”,让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成为规范化解纷的示范点。针对依托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开展案件调查、审理和裁决工作,必须把于法有据、流程规范、结论科学摆在突出位置,北京市财政局专题研究审定《北京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方案》,明确示范点建设重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为全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提供制度设计蓝本。与此同时,该局组织力量精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办法》《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北京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家选用管理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规程,细化裁决流程,确保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依据充分、标准统一、运行规范。市财政局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近五年在审理裁决近480件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的过程中,从多个渠道搜集整理了数倍的类案进行研究、分析、比较和借鉴,积极研究探索如何建立相对稳定、更加规范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裁量基准,以此确保依法审慎作出决策,切实避免“同案不同判”“同错不同罚”等直接影响行政裁决规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的问题,有力消除了因行政裁决不准、不实、不稳可能助推区域间内卷式恶性竞争的“政策洼地”和“监管洼地”。
三是用好“金刚钻”,让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成为专业化定纷的示范点。为将“好钢”用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刀刃”上,北京市财政局从全局范围内选调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以及具有多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经验的精兵强将,组建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公室,专门负责裁决案件的受理、调查、调解、审理、合议庭评议等工作,按照受理与审理相分离、调查与决定相分离、裁决与处罚相分离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市财政局采取定向招募等方式,从首都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采购人、各区财政部门等单位遴选吸纳专家,组建了涵盖法律、经济等多个专业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家库,并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模式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提供专业化的外脑支持。该局还坚持由本局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研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在裁决工作“最后一公里”发挥“预警、刹车、纠偏”等重要作用。从近五年个别当事人因不服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看,市政府复议机关及一审、二审法院均严格依法维持了市财政局作出的行政裁决决定,这种零纠错和零败诉体现了财政部门专业化定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当好“稳压器”,让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成为系统化止纷的示范点。针对政府采购各类参与主体对行政裁决主要期望“快”与“公”的特点,北京市财政局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研究开发了案件线上受理、审查、质证、调解、公示、结果归档等功能模块,加快推动实现行政裁决在线受理、在线办理、信息共享、数据分析、统一归档,以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提升相关主体满意度。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借鉴“枫桥经验”,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裁决全过程,注重以约谈、建议、辅导等方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2025年以调解方式实现撤诉结案、定分止争的政府采购案件上升至21%。市财政局还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与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2025年作出支持当事人投诉请求以及改变原采购结果的行政裁决决定占受理案件的13%,近五年共对政府采购领域34个违法行为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既通过坚定维护政府采购各个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息诉止纷,又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法治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陈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