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领域的法治建设成为代表委员与业内各界关注的热点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江湾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肖北庚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修法进程迫在眉睫,以实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体制机制协调统一。围绕修法的紧迫任务、核心导向、顽疾治理与政策赋能四大维度,肖北庚代表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建议。

?加快修法进程
实现两法体制机制统一
肖北庚代表介绍,2026年2月6日,国务院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核心内容是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在实践中存在适用范围交叉重叠问题,根源在于体制机制的不统一。肖北庚代表建议,目前主导《政府采购法》修订的全国人大财经委要意识到修法的紧迫性、加快进程,并积极主动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同,确保两法在修订中实现体制贯通、机制衔接,从根源上疏通制度堵点,为市场主体营造统一、规范、公平的制度环境。
让“物有所值”贯穿
政府采购全链条
如何通过修法更好地体现财政支出属性与“物有所值”导向,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肖北庚代表介绍,本次修法高度重视落实中央深改委2018年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精神,强调要突出财政支出与物有所值的核心属性。
肖北庚代表具体指出,修法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采购需求的合理确定,推动采购需求管理贯穿采购全过程;二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与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深度绑定,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或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合理赋予采购人必要的自主权。“这些修订旨在确保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花出绩效,真正实现‘物有所值’。”肖北庚代表说。
法律、监管破解异常低价
中标、“算法黑箱”难题
针对长期存在的异常低价中标(成交)以及数字化采购中出现的“算法黑箱”等问题,肖北庚代表从法律完善与监管强化层面提出了系统性的治理思路。
对于异常低价中标(成交)问题,肖北庚代表认为,关键在于修法要对异常低价情形进行明确,赋予评审专家必要的自主判断权。“符合异常低价情形的,评审专家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对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认定投标(响应)无效。”同时,必须在合同履约环节加强监管,严禁供应商中标(成交)后随意提价,从根本上遏制恶性价格竞争。
谈及“算法黑箱”,肖北庚代表指出,该问题涉及数据输入者、管理者、平台运营方等多方权利主体。“要加强对这些权利主体的监管,限制其自由裁量空间。”他强调,算法的核心风险在于自由裁量权,必须加以合理限制,确保算法设计与运行符合公平公正要求。同时,应通过修法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与法律责任,强化全流程监管,从根本上消除暗箱操作空间。
精准释放政策功能
标准引领评估优化
政府采购如何更好地发挥支持科技创新、绿色采购和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肖北庚代表认为,核心是要确立清晰统一的标准,即明确“绿色采购”“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的标准,使政策执行有据可依。
“在现有价格评审优惠、预留份额等机制基础上,还必须加强对政策执行质效的监管与评估。”肖北庚代表补充道,“就像体检一样,对自主创新、绿色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持续跟踪,用实实在在的评估结果,来提升政策精准度、优化制度设计,让好政策真正产生好效果。”
此外,肖北庚代表特别强调要加强对企业所提供信息的科学识别与核查能力。部分企业提供的信息可能不真实、不准确,必须精准识别,从而强化政策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滴灌至真正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肖北庚代表强调,通过《政府采购法》的修订,不仅有望破解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难题,还将推动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其在服务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