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西区:通报3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09:23
青海城西区:通报3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获悉,2月26日,《城西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发布,通报3起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影响采购进度。
某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罚款6904.2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某供应商因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被罚款9809.93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某采购人存在采购文件编制表述不清晰、逻辑不严谨,资格条件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情形,被批评教育提醒。
原文如下:
城西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按照青海省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区政府采购领域部分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案例通报如下:
青海志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青海志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6904.2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西宁市城西区益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西宁市城西区益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罚款9809.93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某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采购文件编制表述不清晰、逻辑不严谨,资格条件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情形,导致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理解出现偏差,无法准确把握采购需求,放弃成交结果,致使项目滞延,也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政府采购工作纪律,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流程,对该采购单位做批评教育提醒。
以上案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请各政府采购当事人高度重视,引以为戒;采购单位要健全内控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执业,提升专业能力,规范代理行为;供应商要以案为鉴,严守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好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城西区财政局
2026年2月26日